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小型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2014-01-20 00:00:00 | 浏览次数: 1296
队属各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小型公务用车的管理,经元月16日队长办公会议决定,所有小型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停放和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元月28日下午5时前,所有小型公务用车一律停放于队机关院内停车处,并将钥匙交队办公室统一保管。
2、设立公务用车值班室。各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用车,由用车单位书面申请,说明使用原因、使用时间和使用路径,经批准后到公务用车值班室领回钥匙。其中:放假前,市内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市外用车须经队长批准;放假期间,用车一律须经值班领导批准。使用完毕应及时交回队公务用车值班室。
3、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好车辆的卫生清理、归队停放和钥匙的交接。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