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务公开
关于严禁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的通知
2015-02-06 00:00:00 | 浏览次数: 1208
队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局纪委《关于春节期间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我队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查处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车辆一律停放在队办公楼院内指定位置,并进行封存拍照。因公急需用车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队纪委备案备查。
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53-5865075,13956210619;
0553-5850135,13605531516。
举报信请寄队纪委或投放队办公楼举报箱内。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纪委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