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队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5-01-13 00:00:00 | 浏览次数: 3052
近日,二队被授予“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二队荣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后,时隔三年再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二队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芜湖市文明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会会精神,以加快单位发展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在历次芜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活动中,自觉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在芜湖争创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中央文明委测评组测评工作中,二队机关全体成员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投身到为期四个多月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努力为芜湖争创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赢得了中央文明委测评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好评。
刘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