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露等5人任职的通知
2019-12-06 17:34:48 | 浏览次数: 1555
队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程露等五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已满一年,通过组织考核,能够胜任现职工作,经队党委研究决定:
聘程露任队监察科科长,正科级;
聘冯本存任队钻探设备维修厂厂长,正科级;
聘吴小俊任队地质勘探五分队分队长,正科级;
聘张红春任队皖江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中心主任兼地质科科长,正科级;
聘范中朝任队工会副主席,正科级。
以上五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