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休 公 示
2018-03-12 00:00:00 | 浏览次数: 999
队职工胡党清、姜尧平,已符合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皖煤地发[2008]38号《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特殊工种执行方案表》第4号工种规定,拟上报办理退休手续,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16日前,到劳资教育科提出。个人情况如下:
胡党清,男,1963年4月出生,现年55周岁。1981.06-至今从事野外队钻探工。
姜尧平,男,1963年4月出生,现年55周岁。1983.12-至今从事野外队钻探工,
特此公示
二队劳资教育科
二0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