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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务公开

二队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

2014-11-17 00:00:00 | 浏览次数: 125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队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委主体责任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队党委是我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对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系统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对中央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局党政及我队党政的工作部署,担负起贯彻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队党委每年初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局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队属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平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年中召开全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年底对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3)明确责任目标。按照《第二勘探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目标分解》,将反腐倡廉责任目标落实到党委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责任部门年底向队党委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履责书面专题汇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4)领导和支持队纪委工作。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组织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合力开展反腐倡廉预防工作。针对当前地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省委、局党委有关干部管理的最新精神,修订我队干部管理办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理的选人用人机制。

  (2)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需求,推动干部跨科室轮岗交流。注重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队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利用会议和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人用的重要参考,在组织考察时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和平时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纪委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

  3.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局、队“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党的制度建设中,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单位内部相互宴请,严查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因公出国人员,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

  4.坚决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维护职工合法利益。

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机关科室与生产经营单位服务对接,经常进行沟通,提高服务职工群众水平。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述求渠道,落实职工群众利益责任,着力查找和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主要领导干部末位表态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行签字背书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队惩防体系2013—2017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我队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规范管理程序,围绕关键环节、敏感事项和重要岗位,制定《队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办法》,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将廉洁从政、从业规定融入到生产经营中。加大对人、财、物、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队重大投资项目、亏损项目的审计。

  (3)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举办培训班时要有反腐倡廉内容。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4)实行公开制度。利用队网站、公示栏等,完善党务、队务等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6.严肃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纪委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认真处理信访案件。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核查,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答复。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全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从业、履行“一岗双责”。

3.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廉洁从政。

(三)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认真指导分管单位、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防控廉政风险,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3.强化教育管理。对分管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分管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纠正。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队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检查考核,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履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全队反腐败重大事项,向局纪委和队党委报告反腐败重要工作情况。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及中央、省委、局党委、队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三)深化作风督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并通报典型案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以及局、队“二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严肃查办案件。严格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的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五)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队属各支部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情况的监督。

(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刚性运行。

(七)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队属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反腐倡廉工作。

三、保障措施

队党委、队纪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队党委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自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局党委、纪委的检查。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及时主动向队党委请示汇报,认真督促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责任。党委和纪委要创新工作举措,建立管理流程,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开展报告评议。队党委每年向局党委、局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队纪委每年向局纪委、队党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队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局党委述责述廉,同时抄送局纪委。队级领导每年都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要把述责述廉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和责任制考核,撰写述责述廉年度报告。

(三)实行廉政约谈。队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约谈队属部分党支部书记、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纪委负责同志视情况约谈相关领导干部。

(四)加强巡视监督。制定《队巡视工作制度》,推进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作用。队党委及时听取巡视工作汇报,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巡视重要内容。

(五)落实改革举措。党委要支持和促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和改革要求,聚焦中心任务,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查办案件报告制度以及定期报告工作、述职制度等,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六)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坚持和完善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七)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推进责任追究常态化、规范化,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按照规定,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管范围内发生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对反腐倡廉工作监督不力的,对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纪委相应责任。认真落实“一案双查”的要求,在查办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领导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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