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政务公开统计办法
2014-05-16 00:00:00 | 浏览次数: 1851
为准确掌握本队政务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办法。
一、统计范围:
队机关各科室、队属各实体
二、组织实施:
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队网络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队机关各科室、队属各实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各科室(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周内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队办公室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20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省局。
(三)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以适当方式对各科室(部门)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队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